【诚信建设万里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诚信进机关”活动
来源 :县区-桦南 浏览 : 发布 :2025-07-15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其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诚信进机关”活动,对于提升检察干警的诚信意识和职业操守,营造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诚信务实的机关氛围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中,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诚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到诚信对个人、单位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二是严格落实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月报告制度,定期对填报情况、填报内容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少数检察人员在填报过程中不主动、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确保“三个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检察干警诚信廉洁办案。三是充分利用室内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诚信文化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诚信标语、宣传栏张贴诚信提示标语等形式,在单位内营造浓厚的诚信文化氛围。
此次活动的开展使检察干警对诚信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清晰、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夯实了诚信建设的基础。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的表率。
下一步,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诚信进机关”活动,推动诚信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将诚信教育纳入干警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和实践活动,使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提高诚信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引导检察干警树立诚实守信、忠诚担当的良好风气,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