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汤原县砂石土矿产资源审批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汤原县 浏览 : 发布 :2021-04-16
汤政发〔2021〕7号
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汤原县砂石土矿产资源审批委员会的通知
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放管服”制度改革,促进矿业经济绿色健康发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砂、石、土矿产资源审批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汤原县砂、石、土矿产资源审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县政府主管副县长
成 员:县林业草原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交运局局长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砂、石、土矿产资源审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审定砂、石、土矿产资源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事项。
2.负责审定招拍挂程序和开展地质监测确定拟出让采矿权的开采范围、开采总量、开采标高、开采规模、开采年限和挂牌起始价、拍卖起叫价和招标底价。
3.对砂、石、土矿产资源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4.确定竞得人。
5.负责审定办理砂、石、土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变更、转让、延续注销等工作。
6.负责审定与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修复等相关事宜。
三、有关要求
1. 委员会拟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集体硏究决策。
2. 委员会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委员会工作会议,参与委员会集体决策全过程。
汤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