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元节(七月十五)期间 文明祭祀事项的通告
来源 :桦川县 浏览 : 发布 :2021-08-17
为了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鼓励和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绿色的方式进行祭祀,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利于疫情防控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开展,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条例》和《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现就中元节期间禁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殡葬祭祀用品和沿街焚烧祭祀用品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区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人行道两侧和公共广场焚烧、抛撒祭祀用品。
二、禁止在沿街店铺外、街道、路口、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非经营性公共场所和早(夜)市、露天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三、倡导广大市民采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无污染、生态环保的鲜花、植树、网络、祭文、集体祭祀、居家追思、代祭代扫等方式进行缅怀先祖、寄托哀思。请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特此通告。
桦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