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公告

来源 :前进区 浏览 : 发布 :2021-09-14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勿忘国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市政府决定2021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佳木斯市各县(市)区及所辖防空警报器设置单位同时鸣放。

一、试鸣信号

3分钟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

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

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长音鸣响。

警报信号按顺序依次鸣放。

二、鸣放时间

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10,鸣放防空警报信号时,全市一切工作、生活秩序照常。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