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的通知
来源 :富锦市 浏览 : 发布 :2023-10-23
富锦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的通知
富营商联发〔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部署,强化信用信息应用,依据《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的通知》(黑营商规(2023)1号) 要求,结合《富锦市在行政管理中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2022年版)》(富信用办发(2022)6号),根据佳市营商环境局等十九部门决定进一步加强公共信用报告推广应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意义
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是指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本通知所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是指省级承担公共信用工作的机构出具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中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是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培育市场信用需求,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应扎实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领域及方式
(一)财政资金支持。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重点数字产品建设项目政策兑现、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政策认定、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认定等工业发展资金申报,大豆生产能力提升项目补助、生猪和肉牛屠宰加工补助等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粮食等领域财政补贴和资金扶持以及知识产权奖补等财政资金申报过程中,将申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审核其主体资格重要依据之一,项目主管部门应要求申报主体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项目材料提交时,项目主管部门应予以严格把关。(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局、市粮食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二)公共服务。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创新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经济示范园区等“双创基地”和产业园区招募入驻企业过程中,将申请入驻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审查其主体资格的参考依据之一,基地和园区主管部门应指导运营主体要求入驻企业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分工负责)
(三)评先评优。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认定、绿色制造企业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相关专业性资质认定,黑龙江省质量奖、科学技术奖,参与诚信之星、文明单位创建,文化、旅游等领域评优评先评选过程中,将申报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审核其主体资格重要依据之一,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要求申报企业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申报材料提交时,行业主管部门应予以严格把关。(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税务局分工负责)
(四)行政许可。社会组织成立、注销登记,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核登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过程中,将申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审批部门应予以严格把关。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分工负责)
(五)招标投标。在由政府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城市管理领域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时,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重要审查依据之一,应明确要求企业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予以严格把关。 (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分工负责 )
(六)会员入会。有关群团组织在吸收会员企业入会过程中,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审核其主体资格重要依据之一,应明确要求企业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予以严格把关。 (市工商联、团市委分工负责)
(七)探索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提供相应证明事项的部门可探索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赴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路,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获取方式和信息内容
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 h1j.gov.en)获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具体获取途径见附件)。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记录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登记注册基础信息、行政管理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等公共信用信息。其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涵盖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推送的全国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名单等黑名单信息。
四、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和运行规范。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业务指导,注重系统联动,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加快建立规范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场景,不断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运行机制,及时总结成效经验,反馈存在问题。加大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在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省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已将信用报告应用数量纳入考核指标。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信用报告应用工作,形成规范化报送机制,于年底前将本年度信用报告应用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富锦市信用办。市营商局将会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价、通报、经验推广,确保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