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来源 :抚远市 浏览 : 发布 :2021-11-22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个关键节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化综合改革,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国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编制了《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引领全系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不平凡、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的五年。全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主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20号)文件精神落实,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121亿元,比2015年增长65.3%。
——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省深化改革目标任务统筹推进。通过召开综合改革和专项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制定下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指导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各市县全部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方案),全系统形成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综合改革的良好格局。
——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拓展,2020年,全系统土地托管面积226万亩,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410万亩次。农资商品供应在农业“三减”和激烈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定,2020年全系统省内化肥销售320万吨,市场占有率稳定在60%左右。农产品流通快速增长,2020年全系统农产品销售额实现512亿元,比2015年增长1.34倍。电子商务加快发展,2020年全系统电商交易额达到51亿元。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作用日益显现。
——脱贫攻坚富有成效。全系统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74个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承担扶贫任务,帮扶贫困户1468户。参与开展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科技扶贫和电商扶贫,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组织20个国贫县313家供应商入驻“832平台”,上线产品4034种,累计实现交易额4.4亿元。成立黑龙江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发起的“小康龙江”扶贫电商公益平台运营,到2020年末,“小康龙江”平台上线300余家企业、2000余款产品,辐射带动全省28个贫困县、800余款扶贫产品销售。黑龙江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荣获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程”,五年来,全系统新建改造基层社217个,总数达到1026个,乡镇覆盖率达90%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总数达到9305个,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基层社业务得到恢复,2020年,全省基层社销售总额比2015年增长58.1%。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明显提升,全系统共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13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84个。五年来,共有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联合社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持续加强“三会”制度建设,13个市(地)联合社全部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县(市)级社理事会、监事会设置比列分别达89%和73%。社有资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和完善。全省有50个市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个市(地)供销合作社组建了社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公司。探索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全面完成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确定的省级“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专项试点任务,并通过验收。
——社有企业稳步发展。传统农资、再生资源企业经营稳中有进,粮食收储、畜牧养殖等新产业形成规模。部分社有企业管理逐步开始转型升级,发展质量逐步提高,债务风险防控不断加强,经济实力有所增强。
——新型供销合作社建设初见成效。同阿里巴巴集团深入合作,建设新型供销合作社。建立全系统4000人在线工作的“龙江供销”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体系向同层架构信息共享转变。开发“乡村供销”综合服务平台,广大农民及时获得更多生产生活的便捷服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全系统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抓好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项治理。内设纪检机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二节 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关乎供销合作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定位,提出了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使命要求,为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新舞台。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彰显价值提供了重要历史机遇。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决定其将加快成为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在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
——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增添了新优势。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是战略基点,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重要战略任务。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可以充分发挥覆盖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建设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在促进农村消费,开拓城乡市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优势地位。
——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赋予了新使命。随着东北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把农业强省作为“六个强省”建设目标之一,全面开启建设农业现代化新征程将有效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农业现代化的供销板块。
第三节 面临挑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各类风险挑战叠加,推动我省供销合作事业转型升级面临诸多考验。一是宏观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国内区域经济发展分化态势明显,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较重,一些涉及体制机制问题亟需破解,对供销合作社改革治理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二是面临的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纷纷在农村抢滩布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猛发展,农村流通主体更加多元,商业模式、商业业态、信息手段创新不断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供销合作社在服务模式、服务领域、服务能力以及融入力度等方面亟需创新和加强。三是供销合作社仍处于改革攻坚期。综合改革进展不平衡,一些领域特别是体制机制改革成效还不明显,系统内联合合作仍是短板。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健全,发展活力、规模实力、服务带动能力有待持续提升。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不良资产损失严重,带来了巨大潜亏,系统性债务风险依然存在,社属企业带动能力大大减弱。基层社发展质量不高,与农民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为农服务基础较为薄弱。部分供销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不规范,改革发展任务依然艰巨。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克难攻坚,锐意进取,积极有效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奋力开拓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黑发〔2015〕20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服务立社、改革兴社、从严治社”,进一步解放思想,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打造数字化新型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不断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改革治理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章程制度。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创新发展,推进数字供销、新兴业态、新发展模式建设,实现供销合作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坚持为农服务主基调,不偏离主责主业,做到“为农、务农、姓农”。未来五年,各类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出省、不进城”,服务全省“三农”。
四是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供销合作社宗旨要求,以服务联结推动与农民及各类经济组织多种形式联合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五是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履行好社会责任。
六是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进一步凝聚系统合力,推动系统联合发展。同时在多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联合合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到2025年要实现“六个新”的总体目标: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现新突破。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建立,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基层社提质扩面取得新进展。基层组织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健全,为农服务主业更加聚集,综合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创新打造新型供销合作社迈上新台阶。全系统省、市、县、乡、村“五级同层”在线管理的新模式和数字化为农综合服务平台运转高效,供销合作社发展质量明显提高。
——供销合作社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各级联合社和大多数基层供销社“三会”制度建立健全,双线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全系统整体优势充分发挥。
——供销合作社在“三农”领域展现新作为。在“三农”领域做出的贡献更加突出,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到2035年,全系统综合实力、为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新时代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合作经济属性更加鲜明,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充分彰显;联合社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系统上下贯通、联合合作格局基本形成,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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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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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额 |
亿元 |
1121.1 |
1500 |
6% |
|
农产品销售额 |
亿元 |
512 |
680 |
6% |
|
消费品零售额 |
亿元 |
305.6 |
410 |
6% |
|
电子商务销售额 |
亿元 |
51 |
100 |
14% |
|
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
万亩次 |
2410.1 |
3100 |
5% |
|
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 |
个 |
256 |
330 |
5% |
|
土地全托管面积 |
万亩 |
97.5 |
155 |
10% |
第三章 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积极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汇集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为农服务的各种力量,瞄准为农服务的主责主业发力,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作用。
第一节 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多种形式探索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学习浙江等先进地区经验,因地制宜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结合实际探索发展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为平台的“复合模式”;以供销合作社自身经营服务体系为依托的“内联模式”;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金融机构合作的“外联模式”,不断创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现途径,扩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覆盖面。
夯实“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基础。引导有条件的市县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为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共同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将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重要实施载体,通过社有企业带动、流通网络对接、融入农村集体经济等方式,逐步将其打造成综合性经济组织。
拓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功能。在强化流通服务、带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金融服务,利用经营服务形成的信息优势发展信用合作,引入金融资源支持开展流通服务,发展生产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共建服务体系、融合涉农业务,努力形成以生产为基础、流通为主导、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
第二节 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
推进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推进市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增强为农服务功能为准则,健全机构,优化职能,加快构建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加快完善“三会”制度。按照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原则,推动各级联合社按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完善相关议事决策规则。健全理事会会议机制,严格落实省、市、县级联合社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的制度规定。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
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各级联合社建立社有资产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有条件的联合社组建社有资产投资运营平台公司,按照理事会授权管理经营社有企业,履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厘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委员会、社有企业三者职责边界,合理授权,制定各方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综合运用现代企业监管工具,实现有效监督。
加强系统联合合作。加强各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指导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跨层级联合合作。按照市场规律探索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方式,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之间产权、业务和资本联结,加强系统内资源整合。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本级合作发展基金,上下级社合作发展基金相互投入,支持基层组织和为农服务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发展的资产联合。支持骨干龙头社有企业与小微社有企业以及基层社在业务上的联合合作。
推进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发展。把行业协会作为开展经营服务的重要抓手,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成为各级联合社成员单位,与协会形成议事协调机制,实行工作联动。鼓励社有企业牵头发展协会,推动基层社与协会联合共建。加强系统内外协会之间横向联合与纵向对接,搭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服务平台,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提质增效。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协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节 深化基层社改革
强化县级供销合作社区域统筹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服务一体化,创新运行管理机制,按照为农服务和合作经济联合组织要求,优化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开放办社,广泛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共同打造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大力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提升发展质量。深入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改造薄弱基层社,每年按照基层社总量5%的比例改造提升薄弱社和相对薄弱社,逐步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培育基层社标杆社,每年打造一批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较强,“三会”制度健全的基层标杆社。因地制宜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强化党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政府引导型、供销主导型、特色产业带动型和农民经营主体依托型等各类型村级供销合作社,推动村社资源共享,促进立村富民产业发展。切实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向基层社倾斜,支持基层社拓展经营服务和涉农项目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选聘村干部、党员骨干、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等到基层社任职,充实优化基层人才队伍。
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优化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布局,盘活供销合作社在乡村的厂房、仓库、场所等土地资源和社有资产,筑牢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活化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引领带动,拓展多种经营服务功能,为农民在信息咨询、电商物流、文体娱乐、技术培训、金融代办、餐饮住宿、乡村旅游等方面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提高开放办社质量。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快开放办社步伐,开展多方面、多领域、多层次合作,实现能主导、可持续、快发展、增效益,不断拓宽发展空间。严格遵照供销合作社章程规范办社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入社。联合社重点吸纳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行业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成为成员社(单位)。基层社注重广泛吸收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等方面的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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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基层社改造提质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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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将通过建立合作发展基金,以奖代投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实施县域基层社改造。创建标杆社。围绕各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打造一批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功能完备、发展强劲、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社标杆社。全系统计划每年打造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基层社标杆社30家。改造薄弱社。通过招商引资、股权改造、合作开发等方式,推进存量资产升级改造,恢复经营服务业务,发展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以市场化为导向,坚持开放办社,采取龙头带动、强社带动,重塑市场经营主体,开展代销、配送、庄稼医院、统防统治等业务,促进“三无”基层社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增加经营收入。“十四五”期间,全系统计划每年改造薄弱基层社50—60家。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基本完成基层社分类改造和提档升级,基层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
第四节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加强党对社有企业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社有企业章程。在社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社有企业家底,掌握社有资本布局和结构。采取投融资、资本整合、产业培育等市场化方式,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社有企业逐步进行股份制改造。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有序退出非农非优势业务,推动社有资本向为农服务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拓展服务领域,并购重组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涉农企业。依法处置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完善社有企业体制机制。推进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以优化股权结构、要素结构为目标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完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真正发挥“三会一层”作用。实施“三项制度”改革,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和规范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方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依法依章治企。
第五节 推动改革系统集成
加快改革整体推进。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服务立社、改革兴社、从严治社”,把为农服务这条主线贯穿到改革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首要标准。要深入总结现有改革经验,推动综合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展开。坚持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关键性改革,推动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强化系统工作统筹,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系统协同配合、联动发展局面。
加强风险防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高度重视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加强各类风险防控,切实防范投融资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廉政风险等。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着力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和“两金”占比,确保资金链安全。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业务,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确保不发生行业性金融风险。
第四章 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持把为农服务摆在首位,建设和完善农资供应、农技服务、粮食储运、加工、销售和农村金融、农村电商现代综合为农服务体系,活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做好“供销合作社+”这篇大文章,加快形成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第一节 稳固拓展农资供应服务优势
发挥化肥主业优势,切实保障市场供应。以黑龙江倍丰集团化肥经营为牵动,发展农资直供经营、区域性集中配送等供应模式,实现供应服务全过程、全产业链服务。推进“一县一策”,提供肥、药、种全程解决方案,采取精准化、规模化产业链直供,全力拓展合作种植服务面积。“十四五”期间,全系统化肥市场份额稳定在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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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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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依托倍丰集团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以测土配方施肥为核心,建设“互联网+空间技术”精准施肥平台,开展土样采集检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通过土壤养分查询,研发推广区域配方成品肥料,为农民进行技术培训、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和指导。扩建爱农复合肥厂,配置生产设备,扩大原料库和成品库面积,提升复混肥产能,降低生产成本。 项目建成后,将减少肥料投入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农作物产量品质。减少农药施用量,降低农残,促进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复合肥、混配肥产能,最终实现粮食增产、农业高效、农民增收,全系统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
构建以倍丰集团为龙头的新型农资服务体系。完善“供销倍丰”线上销售平台建设,整合线下资源,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农民足不出户即可线上购买质优价廉农资商品。通过大数据采集,根据农户种植区域、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等信息对农资商品进行精准推送;探索开展以区域种植品种为靶向的私人定制肥料业务,切实达到精准施肥、提高产量。
参与土地托管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服务,在有条件的乡村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托管服务”。以“黑土可持续”耕作模式推广为抓手,加强与产粮基地政府、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深入合作,参与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优化应急保供服务职能。切实承担好各级政府委托的化肥淡季储备任务,适度扩大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储备比例。在备春耕和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中切实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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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全省应急化肥淡季储备体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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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计划申请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建设全省应急化肥淡季储备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农化检验室、库区扩建、综合配套设施改造、购置现代仓储物流配送设施设备、智能仓储、物流信息系统、网上商城、农化服务展示平台等。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配套服务设施,形成具有强大集散调剂能力、分销服务能力的化肥、农药储备配送体系。 项目建成后,全省农资仓储初步实现规模化、科技化、信息化,巩固我省供销系统化肥商业储备100万吨以上,辐射带动全系统农资网络体系,真正实现“科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全面增强全省应急农资供应下摆与集散调剂能力,更好地满足农资应急储备和农业生产需要。 |
第二节 加强粮食服务能力建设
扩大粮食储备规模。以省供销合作社直属各粮食中心为依托,以国家政策性粮食储备为核心业务,实现政策性粮食收储满仓目标。“收好粮”“储满仓”“管好粮”,确保国家政策性储粮安全,助力我省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
拓展市场化粮食经营体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粮食收储和贸易业务双线运营,组建专业贸易团队,提高经营能力,打造品牌拓展粮油贸易,挖掘加工潜力,帮助农民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
优化、升级粮食产后服务线上平台。发挥现有粮食仓储设施规模和设备优势,整合共享资源,搭建服务平台,构建乡村原粮“一站式”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原粮收储、加工、销售、信息等系列化服务。完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拓展为农服务新领域,探索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粮食产后“五代服务”。通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延伸服务触角,开展全方位为农服务,实现农资供应、农化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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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供销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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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依托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建设和完善“供销粮食线下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体系。线上以信息服务为主向,精准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预约粮食烘干、清理、收购、代储、帮联销路等粮食产后“一站式”服务,线下依托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开展粮食收储、烘干等产后“五代”业务,联结农民售粮和企业的采购需求,帮助农民卖好粮、卖好价。 项目建成后,可为农民提供100万吨粮食产后服务总量,有效帮助农民解决产后储粮难、卖粮难问题,着力提升供销粮食企业为农服务能力。 |
第三节 加强牧场服务能力建设
提高自有牧场发展质量。按照国家标准化示范牧场要求,提高牧场饲养及管理水平。严抓细化流程,优选奶源,提质降耗,优化成本结构,加快实现牧场智能化管理、精准化生产、示范化建设。提高牧场产出能力,不断提高奶牛优质高产核心群规模。
建设互联网牧场服务平台。将互联网终端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大数据分析及数字化推广服务优势与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销售、饲料饲草供应等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研究开发数字奶业系统、牧场生产管理系统、技术服务支撑系统、在线交易系统和安全追溯监管系统等,共同打造示范牧场,建立综合性牧场信息化服务平台和覆盖部分市县奶牛场的奶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完善奶牛牧场技术服务,为中小型牧场提供科学高效的牧场管理指导,提供数据分析、牧场管理、奶源供需、饲料供需、金融支持等配套服务。
完善和发展牧业生产配套体系建设。加强合作,促进产业链关联企业整合,提高玉米收储能力,加强饲料销售覆盖率。建立全株青贮玉米基地,提高青贮玉米干物质含量和蛋白质含量。
第四节 稳步开展金融服务
推进“供销为农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与有关金融保险机构业务对接合作,探索依托平台引入信贷、保险业务,积极与金融机构、农业保险对接,提供便民、惠民、利民金融产品,不断扩展平台影响力,努力实现平台数据量和客户数显著增加,解决好农民农业生产金融贷款及保险理赔需求。
探索市场化资产管理业务。组建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合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对接债务人公司,发挥公司整合能力,协同地方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提高资产处置效益。
做大基金管理业务。充分运用好基金管理工具,加大对战略投资者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投资能力。加强投资项目库储备,关注“紫丁香计划”涉农项目,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助力。探索开拓市场化基金管理业务,扩大基金管理规模。
第五章 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体系,着力促进城乡经济循环畅通
围绕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网络,推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网络布局,提高流通效率,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第一节 大力开拓城乡消费市场
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加大对系统内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从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向市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快建设便捷、规范的乡村综合经营服务网点,推动供销合作社农村经营网络提档升级。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品牌经营、连锁经营、电商经营,组织质优价廉、适销对路货源,推进优质食品、消费品下乡进村。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以合作方式下沉渠道,引领农村消费,保障农村优质食品和消费品有效供给。
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根据各地乡村规划布局,通过政府推动、村社共建、龙头企业带动、社会加盟等方式,新建和改造一批村级综合服务社,村级便利店等农村网点。积极推动农业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实体零售企业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拓展智能化、网络化全渠道布局,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系列化服务。
积极开展社区零售网点建设和服务。统筹利用供销合作社商业网点和各类社会网点资源,积极发展社区便利店、连锁直营店等不同类型零售终端。不断拓展零售网络终端经营服务内容,培育新型社区服务模式。探索依托社区网点发展智能销售终端,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式购物服务。
第二节 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
推进农产品市场提档升级。围绕全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市场升级改造,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电子交易、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发展中央厨房、果蔬配送业务。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将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由供销合作社运营管理。
加强农产品网络品牌营销。整合系统内电商和第三方电商渠道,实现统一商品管理、订单管理、智能仓储和物流管理。依托“小康龙江”电商平台,大力开展双品牌运营,提升我省农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通过线上开设自有商城,线下开设运营中心、体验店,将龙江优质农产品带给更多的消费者,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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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黑龙江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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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小康龙江”平台由黑龙江省扶贫公益平台升级为黑龙江省乡村振兴运营平台,线下建设黑龙江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园。以“小基地、大园区”为定位,以“服务农业全链条”为目标,规划建设“三个中心”、“三个基地”于一体的综合性数字化园区。联合系统内外优质、特色、农产品企业进行展销展示,推动“小康龙江”品牌成为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统一品牌,带动我省农产品品牌化经营。 项目建成后,将打造集农服、信息、培训、科研、金融、数字供销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全省绿色食品发展一体化进程,让更多龙江优质产品销往全国。 |
积极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参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举办的各类展销会、订货会和产销对接会,开辟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与有关部门加强联合合作,依托全国知名展会开展产销对接。鼓励各地供销合作社主办或参办各类展会,建立常态化产销对接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举办形式灵活、主题突出的特色产业展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探索以市、县为重点规划建设连锁经营共同配送体系,依托系统内外物流设施资源,通过实施信息统一归集、车辆统一调配等举措,加快农产品进城和日用消费品下乡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网络资源共享和一体化发展。抓住集中采购、连锁配送、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加强网点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完善物流、服务、体验,加强仓储、冷藏、配送、商务、信息服务等功能,大幅提升系统物流配送能力,提升网络运营水平和覆盖面。
第三节 加快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加快发展网上商城、社区团购、直播带货、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探索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
推进区域电商发展。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手段,聚合全系统线上、线下网络资源,把线下网点的日用消费品、生鲜农产品销售嫁接到网上,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推动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网络化。根据农产品电商发展需求,积极培育供销电商发展联盟,组织开展集采集配业务,探索农特产品联采联销、同城配送、冷链配送等业务,面向城市居民建设社区生鲜农特产品零售网络。到2025年,全系统电商交易额力争超过100亿元。
加快建设“乡村供销”综合服务平台。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快整合现有经营服务资源,打造集农资供应、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销售、仓储物流、农业技能培训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为一体的“乡村供销”综合平台,逐步实现全省乡村“农资、品牌、渠道、销售、物流供应链、组织、信息”等要素的在线化、平台化、数字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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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新型供销合作社”平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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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建设完善“龙江供销”平台,用数字化方式,将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改造为“五级同层”在线管理的新模式,实现组织架构扁平化、数据传送即时化,提高办公效率,形成具有供销特色的在线实时沟通体系和数字化办公体系;建设完善“乡村供销”平台,用数字化方式,打造全方位为农综合性服务平台,整合优质为农服务商业组织,融入到平台体系中,在线提供农产品商城、农资商城、农业行情资讯、农业培训服务、庄稼医院、金融保险、粮食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生活缴费、快递物流等高效、便捷的为农服务。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打通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 |
第六章 培育壮大社有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振兴主体,提升为农服务产业支撑能力。
第一节 提高社有企业产业支撑能力
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社有企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对投资项目、财务资金、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综合采用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加大扭亏治亏工作力度,通过“一企一策”研究制定扭亏措施,明确治亏目标,清理亏损产业,将治亏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签订目标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落实经济责任。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分行业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龙头企业。推进倍丰集团资产重组优化。通过重组与资产置换等方式将盈利能力强的业务纳入龙头企业,将非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弱的业务剥离,提升企业净资产及净资产收益率。
积极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发挥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引领带动服务作用,支持市县供销合作社整合社有企业成立企业集团,优化资产结构、经营结构,提升规模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推进社有企业整合重组,将优质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做实做强主营业务,推动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
第二节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加快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围绕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涉农综合服务等三大领域,通过出资创办、入股参办和服务带动等方式领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规范管理,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推动和规范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依托基层社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社员培训,培养农民社员的合作意识,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提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出资创办和入股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健康发展。切实提升对服务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度与服务水平,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深化经营服务。支持各地供销合作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代理记账、档案管理、项目申报、资金互助、业务培训等服务。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积极发展生产型、营销型、产业链型、综合型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推动产业聚集发展,提高供销合作社社会影响力。
第三节 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产业融合带动主体。坚持市场化原则,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产业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在涉农领域打造一批产业融合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整合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服务资源,发展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全程服务。支持系统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引导系统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科研院所探索成立各类产业联盟,打造企业、科研人员、农户等多方利益共同体。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积极利用各级供销合作社经营和仓储服务设施资源,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支持基层社和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贴近“田间地头”的初加工业务,在产地建设改造一批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有企业稳步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务,参与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成果对接,积极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现代加工设备和工艺流程,提高精深加工水平。
提升为农服务综合效益。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范围广、产业类别多的综合优势,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农业“接二连三”。立足当地优势资源,推进农业与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提高综合效益。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符合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的综合服务社(中心),打造特色小镇、文旅小镇、田园综合体的供销板块。
第七章 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助力脱贫地区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第一节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巩固完善供销合作社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逐步对现有回收网点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依托有实力的骨干企业采取收购、加盟或兴办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等方式对社会回收网点、个体经营者进行整合,纳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体系管理范围,扩大回收网络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稳定拓展乡村回收渠道,推进经营网络向农村下沉、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因地制宜加强分拣中心建设,根据区域再生资源资源量及回收量,合理规划市、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完善分拣中心功能,扩大分拣中心周转量、带动力。到2025年,全系统初步形成以遍布城乡回收网点为基础,市、县分拣中心为支撑,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规范、产业链条完整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推广哈尔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经验,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手机APP和信息管理系统,大力发展在线回收、手机回收、预约回收、集中回收、自助有偿回收机等新型再生资源回收方式,推进“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广泛开展线上回收与线下回收相结合、流动回收与固定回收相结合,探索发展积分制和会员制等经营模式和业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
提高再生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处理水平。推进再生资源经营企业向资源综合利用平台转型,加大技术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废旧物资综合加工利用水平。充分发挥黑龙江中再生公司在废旧轮胎、钢铁、家电、汽车拆解领域的带动作用,积极介入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拆解等附加值高的领域,实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条件的再生资源经营企业可拓展再生资源专业化服务领域,积极向废弃物收集处理等领域延伸,促进再生资源企业从“废品买卖型”向“环境服务型”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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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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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黑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现有政策性资金为支撑,开发建设线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系统及手机APP软件,线下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基地、分拣中心、回收网点。通过产权联合、资本重组、业务对接等方式,推进系统内外横向联合与纵向合作,恢复和完善再生资源主营业务。到“十四五”期末,初步形成以回收网点为基础、分拣回收中心为支撑、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
第二节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服务
培育城乡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坚持市场化原则,推进再生资源行业整合,推动同业经营企业联合合作,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向骨干企业集中,尽快培育形成一批环保型再生资源行业领军企业。支持系统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成立立足乡村环境服务的专业性公司,以县域为服务对象,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服务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垃圾清运、村镇保洁、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推进“两网融合”,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以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基础,与农村环卫清运网有效衔接。参与构建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城乡环境治理,建设、管护和运营城乡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参与开展农村环境服务,以废旧电子产品、废旧饮料瓶和废旧纸制品为突破口,加快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村环境服务模式。
主动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主动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流入农田,全面禁止系统农资企业销售厚度在0.01mm以下的农膜,从源头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探索开展秸秆回收和综合利用业务。支持系统所属农资企业利用畜禽粪污转化为有机肥还田,实现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创造优良外部环境。加大对固废垃圾分类政策沟通协调和争取力度,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车辆、智能回收系统、分拣中心建设、固废低值品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方面争取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支持,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推动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地区供销合作社要主动服务和融入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立足当地实际,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带动作用强的特色产业。促进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并按照采购需求和市场导向,积极组织推荐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保障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
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加快“小康龙江”平台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提升平台运营水平。以“小康龙江”平台为依托,推动系统优势资源加快整合,以供销合作社核心业务为基础,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增加供应商入驻和商品上线量,持续提高平台供给能力。积极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网红产品、品牌农产品、大宗农产品、农资饲料等产品销售业务,打造直播共享基地,将企业、合作社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龙江乡村振兴。加强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全国总社“832”平台对接,扩大供应商规模,丰富产品种类,提高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
激发脱贫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支持脱贫地区供销合作社采取生产经营合作、订单帮扶、就业帮扶等方式,与脱贫户构建起有机结合、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使脱贫群众多方位、多途径、多环节融入乡村振兴产业中。引导脱贫地区供销合作社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八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影响力
加快创新发展,提高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增强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打造供销合作社品牌,传承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增强供销合作社影响力。
第一节 强化科技服务能力
提供精准化农化技术服务。开发建立倍丰集团“互联网+空间技术”精准施肥服务平台,更新完善全省土壤养分档案,实现土壤养分图谱全省覆盖。依托省内配送中心,应用PC端与手机APP端精准施肥服务程序,为企业与农户之间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为农户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农化技术服务。利用倍丰集团农化团队优势和测土配方资源,积极推广农业技术,提升农民及合作社种植水平。引入农技机构、农技部门、科研院所、植保公司,为农民种植提供农技咨询、无人机植保、庄稼医院等服务。
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体系。推动倍丰集团加强与先进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十四五”期间力争通过农资新产品试验示范,应用中微量元素、生物肥、有机肥等高效环保肥料产品,完善测土配方施肥内容,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效果,进一步实现粮食增产,资源高效,农民节本增收。
建立一体化农技服务组织。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农技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聘请专业人才,扩充专家团队,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方案的制定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二节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建立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组成的人才选拔和评价标准。积极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开展省市县联合社机关之间、机关与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的人员双向挂职锻炼和机关内部交流轮岗,注重选拔年轻有为、高知识层次干部及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联合社机关。
优化企业选人用人和考核机制。采取组织选拔、市场化选聘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方式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拓宽选人视野,加大选拔力度,吸引创业明星、致富能手到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任职,建立符合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紧缺人才特点的引才机制和有利于优秀年轻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选用机制。不断改进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完善出资人对社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工作,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继续实施人才兴社培训工程。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需求,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民社员培训。加强校企合作,深化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学校服务全省供销事业发展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打造一批企业创新团队。加强对财会、统计、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技能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合作金融、海关报关等新兴业务培训,进一步改善专业人才队伍知识结构。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力度,开发培养一批中高级职业技能人才。
第三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
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增强各级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意识,规范新组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经营门店网点以及开展爱心消费扶贫活动,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加强宣传推广和使用管理,加大普及力度,提高供销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开展“供销品牌创建活动”。引导社有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产品质量认证与管理,规范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强化倍丰、小康龙江等品牌的运营与维护,打造“放心供销”品牌。农资企业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加大农资直供力度,提升绿色农资产品供应比例,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筑牢“绿色供销”农资服务品牌。
强化品牌宣传推广力度。通过产品展销、展会推介、媒体宣传、线上直播等方式,宣传供销合作社产品品牌和企业形象,着力提升供销合作社优质产品和为农服务整体品牌美誉度。
第四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供销合作社传统文化。加强供销合作社传统文化价值体系建设,引导鼓励各地保存、传承、发扬供销合作社优良历史传统文化,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保持艰苦奋斗、勤俭办社的优良作风,凝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努力成为促进全面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和服务“三农”的“新货郎”。
加强供销合作社传统文化创新传承。不断丰富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精神,提升供销合作社软实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树正气,讲奉献,崇实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和文化建设。创新宣传理念,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大宣传格局,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和为农服务成效。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文化的研究指导和供销合作社文化产业发展和合作社理论研究,不断推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建设文化活动阵地,培育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升全系统文化引领力和竞争力。
第九章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社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强供销合作社政治建设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联合社机关“政治机关”意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写入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经营服务组织章程,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社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前置讨论研究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企业治理结构各环节,丰富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确保党把方向、管大局。进一步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改革治理发展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供销合作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推进全面从严治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落实省纪委监委对供销合作社监察建议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改革治理发展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效能,强化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向纵深发展。
第二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内设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
严厉查处围猎社有资产案件。全面排查、深挖全系统涉嫌围猎社有资产的违纪违法案件,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通过查办案件、形成震慑推进不敢腐,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进不能腐,通过加强教育、提高觉悟推进不想腐,切实将“严”的主基调在供销合作社系统长期坚持下去。
第三节 强化社有资产监管
凝聚监督合力。加强对社有资产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上级社对下级社监管,探索推进下级社重大资产处置向上级社备案制度,防范社有资产流失。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推动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法律、社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力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制衡效能。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体系,细化企业党组织与“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完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内控制度,紧盯资金、担保、投资、资产处置、采购等高发风险领域,运用好现代企业管理工具,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确保内部有效监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大重大问题债权清收力度。全面落实《中共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进改革治理发展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将重大问题债权清收作为“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企业经营年度责任制重要考核指标体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全面依法清收,强化激励措施,确保问题债权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战略意义,根据本规划制定的具体任务,编制并完善本级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的高度,重视抓好供销合作社“十四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联动抓,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将组织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同推进改革治理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融合,确保全系统改革发展任务顺利推进、不断深化。
第二节 建立实施机制
各级供销合作社对本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要求。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建立规划执行督查和考核制度,健全科学指标评价体系。省供销合作社将强化本规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分析,建立年度跟踪督导、中期评估制度,期末将开展总体评估,并将督查评估情况与综合业绩考核挂钩。
第三节 强化政策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特别是同级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纳入当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主动指导所属各类市场主体用好税费、社保、信贷、土地等各项普惠政策。
第四节 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加强“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对“十四五”期间提出的重点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以重点项目为支撑,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规划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