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桦南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桦南县人民政府 浏览 : 发布 :2021-11-05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118号)《佳木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佳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十四五”核心要义,做好各类信息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20211020日前,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规划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重大项目批准情况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政府信息,加强本地历史规划(计划)管理,做好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直相关部门)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主动公开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办法和各类监管执法信息,让公众及时掌握市场规则和执法动态,面向市场主体公开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有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回应。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信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产监管措施, 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经合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县政府直属各级预算单位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政策及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等情况的公开工作,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   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积极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五)做好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主动及时公开扶贫信息、教育信息、医疗卫生信息、安全生产信息、食品药品信息、就业信息、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等相关信息。继续加大对应急管理、人事信息、涉企公开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营商局;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

二、聚焦政策落地,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加大重大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力度,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探索开展重要政策和相关解读材料的主动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扩大公众参与,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栏公开征集重大决策草案意见。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要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 “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扩大政策解读范围,主动公开的文件均需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本单位制发文件时要同时拟定相应解读材料;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报送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合理选择解读形式,综合选用 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2021年底,各县(县)区政府多元化解读形式不得少于3种,政府各直属单位多元化解读数不低于总解读数的50%。(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三)全面提升公众参与度。除依法保密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涉及企业和特点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在政府门户网站相应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牵头单位:政府办,营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三、聚焦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202110月底前,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集中统一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系统梳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明确标注时效性,并根据文件时效及时更改标注,方便公众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把关,发布信息前除必要的人工校对审核外,县政府直属单位必须通过政府网站“内容纠错系统”辅助检测,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到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准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编辑、发布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并加强审查,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杜绝内容差错。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重复建设、“僵尸号”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清理整合。统筹管理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情况,并更新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同时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三审”制度,努力实现“零差错”,保证政务新媒体的信息质量。(牵头单位:政府办、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联通。2021 10月底前,我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牵头单位:政府办、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强化政务公开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到2021年底,要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要根据群众需求进行差异化建设,拓展专区功能,丰富专区内容,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打造既实用又新颖的政务公开专区。鼓励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示范点,发挥典型作用,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局、档案馆、图书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四、聚焦条例落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机制,主动征求法律意见,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案例学习,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重点关注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对败诉率过高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案件办理水平。(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县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 要密切关注国省新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要确保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政策,按照要求推进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牵头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专人)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要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持续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和业务轮训,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1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公职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及时向上一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人员变更情况。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确保新入职人员尽快胜任岗位要求。

(二)狠抓任务落实。202110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回顾,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重点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落实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三)主动探索创新。要紧扣本方案,围绕主动公开创特色、依申请公开强规范,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本部门推工作、抓落实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组织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杂志投稿,广泛宣传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亮点和经验,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

各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倒排工期,实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强化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于2021915日和1215日前,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