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力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新突破

来源 :龙江药监 浏览 : 发布 :2022-09-30

按照省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两品一械”市场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抓信息建设,提升药品监管能力。

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网络化药品监管体系,提升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开发建设了“数智食药监一体化平台”,内设药品零售主体登记及互联网登记、登记信息共享、分类监管、执法人员手机(APP)客户端、药品安全监管检查事项等信息系统模块,市、县局已完成了系统测试。召开药械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剖析了整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探讨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抓风险排查,严防严控质量隐患。

一方面,重点加强对药品采购、处方药销售、冷链药品贮存等环节开展排查,健全完善了处方药销售、药品进销存登记台账和“易制毒”药品经营单位建档备案等制度,印发《药店日常管理须知》等宣传品。加强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对2家从事药品经营配送第三方平台进行摸排,排查网络药品销售经营者89家。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违法经营中药饮片、不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共检查药品零售网点5103家次,查处回流药品案件1起,销售劣药案3起。紧盯高风险品种强化药品抽样检测,已抽检药品917批次,完成检验617批次,抽检合格率达100%。另一方面,强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发了《建立“四个体系”推进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关于报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排查自查报告的公告》,组织88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249家使用单位围绕运输仓储、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资质审核、采购验收储运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经营范围含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的360家经营企业开展疫情防护类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同时,以母婴用品专卖店、商超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以及投诉举报较多的网络销售化妆品为重点对象,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422家次,母婴用品专卖店413家次,美容美发机构702家次。

抓案件查处,净化药械化市场环境。

通过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和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两品一械”安全监管,举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年初以来,共受理“两品一械”举报投诉143件,办结率75%。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办理了佳木斯市某药店未从药品上市许可人或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查获药品67种3254盒,货值5.4万元,罚款27.02万元;办理了佳木斯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医疗器械库房地址未办理变更手续案,罚款2.2万元;抚远市市场监管局对3家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店进行立案查处。年初以来,全市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两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27件,收缴罚没款55.27万元。

抓宣传引导,营造公众参与良好氛围。

注重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普法意识。年初以来,开展了“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专题活动,组织现场活动14场次,解答群众咨询投诉120余件,活动参与群众2000余人次;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宣传字幕800余条次;制作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宣传短视频累计转载播放量5000余次;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在下一阶段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药监局工作部署,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加大药、械、化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压紧压实药店“哨点”责任,持续加强防疫药品、新冠病毒疫苗、医用防护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